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要求,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湖北考区)将于2023年11月25日(周六)举行笔试(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网上交费和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支持手机端报名和交费)。
(一)提交报名信息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s://mr.mct.gov.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考试日期须在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笔试和面试需填报同一考点,在多地重复报名无效。
已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加试外语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有效期须覆盖考试日期)、导游资格证或电子导游标识复印件。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21日17:00,各考点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导游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交费(不接受现场交费)。报名考试费:新考生300元/人,加试考生100元/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考点需要收费发票可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处联系。
(四)下载准考证
2023年11月20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其他语种的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现场考试(面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满分100分。中文考生分为景点讲解及知识问答两部分,并以抽签形式决定应考景点及相关知识问答。抽签景点12个:1.长江三峡、2.神农架、3.武当山、4.黄鹤楼、5.大别山、6.东湖、7.三峡大坝、8.古隆中、9.明显陵、10.赤壁古战场、11.炎帝神农故里、12.恩施大峡谷。
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应试,分为景点讲解及知识问答,并测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抽签景点5个:1.长江三峡、2.神农架、3.武当山、4.黄鹤楼、5.大别山。
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ct.gov.cn)下载。
参考资料: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教材全套共5本,分别为:
《政策与法律法规》(第8版)
《导游业务》(第8版)
《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第8版)
《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第7版)
《湖北导游服务能力—现场导游(科目五)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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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时间
科目一、二
2023年11月25日9:00—10:30
科目三、四
2023年11月25日10:30—12:00
科目五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考点设置
按分片原则和机考机位条件全省设立6个考点:武汉市(含黄石、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考生),襄阳市(含荆门、随州考生),宜昌市(含荆州、神农架考生),十堰市,黄冈市(含鄂州考生),恩施州。各考点笔试(机考)设若干个考场,由文化和旅游部招标考试公司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现场考试(面试)在笔试(机考)所在市(州)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按省导考办要求由各考点统一组织实施(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24年3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考试结果复核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予再次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核发“导游资格证书”。考生领取证书需提供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材料原件,供发证人员核验。
九、其他报考事项
(一)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要求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
2.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居民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报考要求
2024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十、考前培训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不指定培训单位(机构)进行此类培训,考生自愿参加相关培训。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对当地培训单位(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提醒考生正确对待相关培训,认真做好考前复习和备考,不要轻信非正规培训单位(机构)的虚假培训广告,不要相信包通过、内部消息等承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十一、有关工作要求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顺利举行。
(一)加强考试管理。各地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落实专门负责机构和人员。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组织、费用开支、结果发布、证书核发等各环节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开展工作。
(二)落实考务责任。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考务责任,组织考务人员加强对考试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强化履责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三)严肃考风考纪。各地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对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考点联系表.docx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7月6日